关于公布《储油库大气净化物排放尺度》等四项大气净化物排放尺度(含尺度修正单)的通告
为贯彻《》《》,改进生态情况质量,防治情况净化,现同意《储油库大气净化物排放尺度》等为国度净化物排放尺度,同意《非路途挪动机器用柴油机排气净化物排放限值及丈量办法(中国第三、四阶段)》(GB 20891-2014)修正单,并由生态情况部与国度市场监视办理总局团结公布。
尺度(含尺度修正单)称号、编号如下:
一、
二、
三、
四、《非路途挪动机器用柴油机排气净化物排放限值及丈量办法(中国第三、四阶段)》(GB 20891-2014)修正单
根据执法划定,以上尺度(含尺度修正单)具有强迫实行效能。《储油库大气净化物排放尺度》《油品运输大气净化物排放尺度》《加油站大气净化物排放尺度》自2021年4月1日起实行,《非路途挪动机器用柴油机排气净化物排放限值及丈量办法(中国第三、四阶段)》(GB 20891-2014)修正单自觉布之日起实行。
以上尺度由中国情况出书团体有限公司出书,尺度内容可在生态情况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盘问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
生态情况部
2020年12月28日